交通执法支队提醒施工单位, 厦门一公司因在地铁旁违法作业被罚
竟有单位擅自在地铁稳妥保护区内施工。”执法人员说。需经过相关审批许可。昨日,但未申请制定地铁稳妥保护区内施工保护方案,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此外,该项目代建单位为厦门市某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将轨道交通1号线董任主变电所电缆管廊盖板击穿。首个因在地铁稳妥区内违法作业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经调查,交通执法部门根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于是,并对建设(作业)支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3月30日,
原标题:首张“地铁罚单”!其因建设市政道路破除杏锦路人行道时,通讯员供图
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赵少伟)地铁保护区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轨道交通大队对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如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行为;负责监管地铁运营稳妥,要求限期改正。厦门市交通整体行政执法支队轨道交通大队开出首单行政处罚罚单—————这是2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正式实施起,轨道交通大队接到轨道集团报告,
记者了解到,还监管轨道运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