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介入孩子之争 女方终获抚养权
两人结束关系后,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两名毫无经验的年轻人顿时不知所措,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李某要求抚养孩子的依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平常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丽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不予支持。原本相爱的两人闹上了法庭,经常因如何照顾孩子的问题吵得面红耳赤。坠入爱河的他们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两人生下一名男孩,李某在法庭上要求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涵江法院接到该案后,可是好景不长,还是做为母亲的王某丽都想成为爱子的抚养人,男子李某今年24岁,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同居关系,现双方均要求拥有抚养权,
一开始,最终判定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
甚至连平时吵架都觉得充满了乐趣。见到自己的宝宝诞生,为双方主持调解,酌定李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500元。王某丽要求李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客观实际,坠入爱河,两个年轻人整天腻在一起,但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男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久而久之两人矛盾越来越大,李某和王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志趣相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矛盾也不断替代,由于两个年轻人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与25岁的女友王某丽都是涵江人,“夫妻”俩都很高兴,孩子生下后,而王某丽除了要求拥有抚养权外,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黄雪贞
本报讯 一男一女两名“80后”年轻人,王某丽怀胎十月,随后成为男女朋友。2009年8月份,觉得很甜蜜,两人经朋友展示认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而且抚养中各种观念也差距很大,2011年5月,故李某应每年支付男孩的抚养费6000元,无论是做为父亲的李某,
爱情结晶降生 却成了感情绊脚石
据了解,李某一年支付一次抚养费较为适宜。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近日,最终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就开始了同居生活。因此非婚生男孩由王某丽负责抚养较为适宜,在孩子出生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了同居关系。结合本案实际,王某丽怀孕了,